重点科目加权计算 | 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6-04-08

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内容来源于各高校本科招生网

由金石为开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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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

简章要点

报名时间:4月9日至4月30日

入围比例:1:5

入围条件:

· 高考成绩入围

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上/特殊类型控制线上

入围成绩计算方式:

数学类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4

化学类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

生物技术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

应用物理学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物理单科成绩×0.6

· 单科成绩入围

数学类专业考生高考数学不低于145分,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招生专业:

校考形式:面试(百分制)+体测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校考时间:6月29日至7月4日

综合成绩:

数学类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4)×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化学类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生物技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应用物理学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物理单科成绩×0.6)×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2026

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担当、有情怀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且高考成绩优异,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试点招生。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49日至430日考生可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预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志愿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报名系统为准。

(二)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三)报考确认

612日至620,考生须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上传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未完成确认或未完成签订上传诚信考试承诺书,视为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围资格认定

6月下旬,对于确认报名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考生,经审核后,在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专业分类,再依据入围成绩,结合我校分省招生专业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都予以公布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其中:

数学类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4

化学类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

生物技术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

应用物理学专业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物理单科成绩×0.6

其中,数学类专业若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45分,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五)学校考核

629日至74日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1.面试

着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重点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科研素养、吃苦耐劳精神等。

3.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者请提前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综合成绩折算

数学类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4)×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化学类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生物技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化学单科成绩×0.6)×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应用物理学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物理单科成绩×0.6)×85%+学校考核成绩÷100×810×15%

2.确定录取名单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强基计划综合成绩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当强基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各省按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我校按招生计划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初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致力于创新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加快构建资源优先投入的长效机制,培养家国情怀和全球视野兼备,“三力”(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卓越,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未来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一)实施阶段考核、动态进出分流机制

学校对强基计划学生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强基计划各专业在第三学期初和第五学期初对强基计划班学生进行阶段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分流退出强基计划班。第三学期初完成分流后可遴选增补优秀学生,增补后班级总人数不得超过第一学期组班时的总人数。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转入对应专业普通班,转入普通班后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二)实行“3+1+X”本硕博衔接培养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3+1+X”(“X”硕士生为2 3 年,博士生为4 5 年)本研衔接培养模式(各强基计划专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选择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三年学习本科课程,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第四年可提前进行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从第五年起通过学籍转段取得研究生学籍,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三)提供优越的激励和配套措施

强基计划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单独评选,“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班学生人数的40%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1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

监督举报电话:020-87113479(仅受理招生违纪问题举报)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办法.pdf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647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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